北交发〔2023〕68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廉从业提醒制度
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在提交项目入场备案环节应上传巳盖公章的清廉从业提醒函(招标代理)(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增加清廉从业提醒函(投标人)(详见附件2)。
二、严肃评标现场纪律
评标前由监督人员现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告知书(详见附件3)、评标专家回避情形告知书(详见附件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字确认并自觉遵守评标现场纪律及按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三、规范评标专家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回避管理,各评标专家应在工作单位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信息管理子系统(公路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信息管理子系统(水运工程)管理系统提交工作单位信息变更。未及时变更工作单位信息并参与了项目评标活动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附件:1.清廉从业提醒函(招标代理)
2.清廉从业提醒函(投标人)
3.评标现场纪律告知书
4.评标专家回避情形告知书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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