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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2-04 18:25     来源: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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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发〔202386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涠洲综合管理局,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专业执法一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便函〔2023〕260号)和《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安委办〔2023〕98号),进一步强化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举措,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海市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冬春季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防范化解行业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形势安全稳定,交通运输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围绕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低设防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全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指挥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调度,了解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紧盯重点领域,加强高风险场所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突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出租车、“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船舶、客运场站、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持续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织开展对船舶、道路运输客运站等人员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二)聚焦敏感领域,严密防范行业消防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自动报警、灭火等系统开展维护保养,自查工艺流程、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落实防火、防爆等各项安全工作。要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查、一抓到底。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督促行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严防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三)抓住重点环节,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一是各单位要对前期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充分运用约谈警示、媒体曝光、抄送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惩戒等方式,用足用好关停、查封等执法手段,推动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是加强重大节会消防安全防范。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值守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推动重大节会消防安保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关注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结合行业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客运站、工程项目等人员密集场所信息栏、宣传栏等载体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5日前)

各单位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组织召开专题研判会,研究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明确整治工作方向。要制定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3月25日)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组织检查考评,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巩固拓展冬春火灾防控成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

各单位要定期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火灾、较大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格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区交通运输局涠洲综合管理局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专业执法一大队要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交通运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2023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及电话:姚雨辰,0779-2026202,邮箱:bhsjtjaqk@163.com。

附件:北海市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

整改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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