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编制北海市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我局职责职能,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6条,其中通知公告30条、工作信息56条、其他信息80条。2024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分析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2024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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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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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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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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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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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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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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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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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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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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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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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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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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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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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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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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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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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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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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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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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2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如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释不够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督促各科室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形成信息及时报送。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讲解,把政策向群众解释清楚,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北海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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