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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来人员在北海市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4-04-15 22:45     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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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要求,经市招生考试院审核,认定张长河1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拟同意在我市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现将外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416425日)

根据《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有关规定,外来人员在广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1.伪造或者变造学籍、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2.在不同省(区)重复报名或者通过办理非正常学籍、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报名资格的。

3.未报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或者未如实填报《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的。

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117号市教育局四楼北海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779—3213819。

    

附件:北海市2024年经审核具有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外来人员名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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