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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资料

2023-05-21 12:2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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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一)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2020年,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下同)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二)普通高校本科新生扶贫助学补助对象: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20级新生。

    二、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

    三、补助审核发放流程

  (一)各县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名单、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二)帮扶干部于2020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25日前(秋季学期)出具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本科新生仅需帮扶干部出具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确认书。

  (三)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

  (五)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六)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温馨提示

    (一)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新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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