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部门 > 北海市教育局 > 专题专栏 > 教育领域 > 基础教育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0-06-16 17:02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北教基教〔2020〕31号

 

市辖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37号)要求,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更加适合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珍惜亲子相处的美好时光。回顾疫情防控期间家长和幼儿进行亲子锻炼、亲子游戏、亲子互动等精彩瞬间,帮助家长充分认识亲子陪伴的重要性,与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亲子游戏活动,增进亲子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弘扬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抓住教育契机,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典型人物和事迹,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正能量。

  (三)家园共育做好常态化防控。宣传展示特殊时期幼儿园和教师指导家长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开展线上育儿指导等方面的家园共育活动,展示幼儿园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创设温馨复学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幼儿调适情绪状态,做好心理疏导和调适工作,更好适应返园生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县区教育局要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认识做好科学保教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家园合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宣传月的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宣传月期间,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复学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宣传总结推广幼儿园疫情防控、科学保教、指导家长开展亲子活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复学后家长的顾虑和育儿困难问题,通过远程答疑、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地指导。

  (三)科学防控,坚守安全底线。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特殊时期幼儿园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案(修)版)》要求,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幼儿园师生健康。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各单位在宣传月期间要积极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电子材料报送至我局,我局将推选优秀活动材料报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在宣传月活动实施后,各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总结纸质材料报我局教育质量提升办507室,电子版(含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发至邮箱:bhjjkxq@163.com

 

北海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莫秋、肖小洁,联系电话:320091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