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海市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七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保教费收费问题的批复
2021-04-21 16:06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教计财〔2021〕12号
市第五、第六、第七幼儿园:
鉴于北海市第五、第六、第七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注册时未明确保教费收费类型级别,导致幼儿园秋季学期保教费尚未收取,为尽快做好收费工作,根据《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直及辖区公办幼儿园执行收费类型级别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北教计财〔2021〕3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保教费标准参照《北海市物价局 北海市财政局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价费〔2018〕32号)有关幼儿园收费规定执行,即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250元/人.月,北海市第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350元/人.月标准收取。
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