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教基教〔2022〕29号
合浦县教育局、海城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全市学前教育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北海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2年6月23一24日。原则上每所幼儿园评估时间为2天,具体日程安排由各评估小组与接受评估幼儿园协商确定。
二、评估分组
评估工作分3个小组开展,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及评估幼儿园安排见附件。
三、评估内容
依据《北海市示范幼儿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2021年修订)》开展评估。
四、评估程序
(一)听取幼儿园汇报及当地教育部门情况介绍。
(二)考察幼儿一日活动情况。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
(四)实地考察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
(五)查阅档案资料,检查幼儿园制度建设、幼儿园管理和保教改革开展等情况。
(六)评估情况反馈。评估专家组长代表评估组反馈评估意见,对迎评幼儿园进行工作性评价,不公布分数,不作是否合格的评估结论。
(七)提交整改意见。受评幼儿园在评估结束两周内向我局提交加盖所在地教育局公章的整改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bhjcjy508@163.com。
(八)确认和授牌。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出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名单,我局将对确认为合格的幼儿园授予牌匾。
五、有关事项
(一)各评估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真实反映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前由各小组长召开评估工作会,做好小组评估工作安排。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工作组需在7天内将评估意见、幼儿园迎评材料(一套)交至我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至基础教育科邮箱。
(二)请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专家组成员参加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差旅费原则上回原单位报销。
(三)请各有关县区教育局协调做好评估安排,及时通知本县区迎评幼儿园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和自查自评工作,并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加强与评估组的联系。
(四)接受评估的单位及评估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评估期间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评估人员自觉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评估期间,凭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进入受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约、从简、廉洁,科学安排迎评工作,不能因为评估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柳嫣,3200919)
附件
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劳大佩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副园长
成员:冯善瑶 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刘培燕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叶汝娟 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副园长
(兼联络员:13977969122)
受评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海城区海之蓝幼儿园
第二组:
组长:陈 骥 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园长
成员:宋 敏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园长
罗远玲 北海市银海区侨港中心幼儿园园长
杨文波 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副园长
(兼联络员:18977961180)
受评幼儿园:北海市海城区机关幼儿园、北海市海城区蓝海银湾幼儿园
第三组:
组长:莫 秋 北海市教育局学前学科中心组组长
成员:苏 敏 北海市银海区实验幼儿园
廖 菡 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
陈 静 北海市海城区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谭柳嫣 北海市教育局幼教专干
(兼联络员:15577927980)
受评幼儿园:合浦县廉州镇第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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