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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2023-04-13 09:56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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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保护与利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东路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9-2080328

联 系 人:王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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