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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关于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参与拟制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提出保护和利用建议。
(三)协助开展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
(四)负责对国家(地方)重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建立资源档案。
(五)监测环境对国家(地方)重点保护植物生长的影响,提出保护措施及建设。
(六)承担红树林及其他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红树林及其他湿地资源档案,提出保护对策建议
(七)根据授权承担草地资源监管、保护和生态治理等工作。
(八)指导县(区)乡镇林业机构建设,承担全市乡镇林业机构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林业工作站是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7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现实有人员4人,站长(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1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857516.04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7433.5元,减少11.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516.04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7433.5元,减少11.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分配自治区林业改革资金植被恢复费200000.0元开展红树林保护监测调查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元。
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也没有事业支出。
5.经营收入0元。
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也没有经营性支出。
6.其他收入0元。
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
本单位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857516.04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7433.5元,减少11.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3534.3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7525.85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2022年度职业年金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而2021年列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以及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奖励性补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06.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2721.68元,增长63.39%,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2022年度职业年金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而2021年列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3764.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76.53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变动正常缴费增加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753.24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664.64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变动正常缴费增加支出。
5.农林水支出10273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湿地保护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2270.0元,减少5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分配200000.0元2021年自治区林业改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开展珍稀红树林资源及红树林有害生物调查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27.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人员增资和工会经费支出。
7.结余分配0元,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收入及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单位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收入及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516.04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7433.5元,减少11.13%。。其中:基本支出756016.04元,项目支出1015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2427.04元,支出决算为85751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06.48元,决算数为10950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64.5元,决算数为337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730.0元,决算数为102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445.32元,决算数为52353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753.24元,决算数为54753.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27.5元,决算数为332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016.0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896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67072.0元,津贴补贴支出111624.0元,奖金支出13246.0元,伙食补助费支出16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167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004.3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02.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3764.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175.32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4753.24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85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其中:办公费支出3459.0元,电费支出2080.0元,邮电费支出7640.0元(包括公务移动通信补贴),差旅费支出7350.0元,维护(修)费支出1200.0元,工会经费支出9125.5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34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在职人员健康体检补助3200.0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未安排“三公”经费,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且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没有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54.5元,符合年初预算数下达经费使用规定。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13.6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的差旅费减少。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元,会议费支出0.0元,培训费支出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99.4%,本单位没有列入绩效考核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