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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负责负责全市林业技术开发试验和管理,推广先进林业技术。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协助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本级林长会议、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开展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市林长制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信息相关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北海市林业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没有内设机构。核定编制数为1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年底实有人员8人,站长1人,副站长1人,管理8级1人,专技8级1人,专技11级1人,专技13级1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64.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9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加125.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加125.7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64.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4.9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长125.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19.4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11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2万元: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8.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少。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长125.71%,其中基本支出131.38万元,项目支出33.57万元。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元,主要用于于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元,主要用于于职工社会保障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初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53元,主要用于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9.4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预算为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1.39万元,主要用职工工资,职工津贴补贴、商品服务等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2万元,主要退休人员春节补助。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预算8.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97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4.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差异主要是追加绩效工资增量,其中:
1.基本工资支出34.683万元
2.津贴补贴1.48万元
3.伙食补助费2.4万元
4.绩效工资46.31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6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5.98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3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8.97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差异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办公费支出1.41万元
2.水费支出0.07万元
3.电费支出0.29万元
4.邮电费支出0.35万元
5.差旅费支出0.72万元
6.工会经费支出1.5万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退休费支出1.24万元
2.生活补助支出0.2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6万元
(四)项目支出3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其中:
1.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费19.43万元
2.北海林长制工作运行费11.14万元
3.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3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156.76%,本单位没有列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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