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负责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履行国际公约;监督管理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湿地动植物资源、水质水体安全的依法保护;宣传普及湿地保护知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系隶属于北海市林业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规划部、宣教部、生产部、科研监测部、计财部,核定编制数为12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实有在编人员11人,实有控编人员10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均在市社保局领取退休金;临聘人员9人。
第二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4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8.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35万元,增长8.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7.61万元,下降28.33%,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款用于偿还往年项目工程欠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无事业收入,也无支出。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经营收入,无经营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无其他收入,也无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0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的非财政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01万元,下降58.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归集上缴财政以前年度结余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事业单位医疗等费用。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43.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7.4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78万元,增长10.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4.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类)3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森林管护。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海岸线清洁的专项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3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用于偿还2020年海岸带修复项目—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红树林湿地物种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5.农林水支出(类)50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湿地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0.93万元,增加177.86%,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4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自然资源事业运行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57.33万元,下降79.88%,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事务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15.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26.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39万元,下降75.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归集上缴财政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较多,故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6万元,下降26.83 %。其中:基本支出263.79万元,项目支出409.1万元。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9.81万元,支出决算为6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有人员变动减少,二是年初预算生成基数较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49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有人员变动减少,二是年初预算生成基数较大。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水体、森林管护。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海岸线清洁的专项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9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8%。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湿地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增减变动情况,造成人员经费剩余较多。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自然资源事业运行、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调剂2022年北海市红树林修复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调走。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24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调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缩减公用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7万元。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本年度调剂追加款项用于偿还项目欠款。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7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用于年中调剂追加项目款项,用于偿还2020年海岸带修复项目—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红树林湿地物种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了6.2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 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了6.25%,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4万元,降低36.9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3万元,降低14.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运行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7.1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4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39%。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项目总数为11个。其中:自评一等9个,自评二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预算执行率为62.66%,已完成当年绩效考核服务,出具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
二是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期水质检测服务,预算执行率为57.68%,已完成2023年对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水质检测服务,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三是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2年北海市红树林修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2.8%,项目内容:完成红树林造林面积2.92公顷,已完成绩效目标。
四是2020年海岸带修复项目—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红树林湿地物种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内容:清退项目区虾塘及残留堤围,恢复红树林湿地面积5.3h㎡,清理项目区外来物种并恢复本地红树林10h㎡,已完成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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