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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5 16:00     来源:北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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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将森林、草原、湿地动态监测成果与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及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衔接。根据需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的其他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草原、 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提出全市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指导农村林业发展、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落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珍贵树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相关的乡村振兴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有关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市林长制工作,拟订林长制有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局机关本级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长制工作科、森林防火和林改产业发展科、机关党组织(人事科)。

(二)部门所属单位情况

 本部门预算公开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行政单位是北海市林业局本级。

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北海市林业工作站(北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北海市农村能源站,北海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北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北海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北海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北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北海市防护林场(北海市冠头岭森林公园管理处)。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北海市苗圃,北海市营盘林场。

其中北海市防护林场(北海市冠头岭森林公园管理处)、北海市苗圃,北海市营盘林场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039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40.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5.05万元,增长2.02%;年初结转结余558.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3.15万元,增长916.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8.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0.32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决算单位北海市防护林场,以及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和调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6元,本年度无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债偿还往年工程欠债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72.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67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钦廉林场转来项目配套资金,本年度无此资金,2024年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管理处收到用于有害生物防治和保护宣教工程项目款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5万元,本年度无此收入不可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管理处以前年度结余的非财政资金,本年度无此类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8.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3.15万元,增长916.65%,主要原因是从本年度从市自然资源局转入原市林业局结转结余数。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0398.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859.8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5.93万元,增长2.13 %;年末结转和结余538.7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6.22万元,增长885.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88.14%,主要原因是追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及调整工会经费科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在职转退休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缴费基数正常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300.96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森林管护。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5.53万元,增长5442.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调剂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管理处用于广西北海金海湾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监测项目资金3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55.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0.26万元,下降88.03%,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调剂政府专项债券偿还往年欠款,本年度无此类款项;本年度追加调剂广西北海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进度款。

6.农林水支出900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68.24万元,增长19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调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52.67万元,本年度无此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00.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缴费基数以及新增人员追加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1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8.22万元,下降55.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广西北海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款减少。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本年度无结余分配,与上年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11.其他支出2.6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7万元,上年度无此类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北海市农村能源站补发调动人员工资。

12.年末结转和结余538.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6.22万元,增长925.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从市自然资源局转入林业局结转结余数。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49万元、项目支出8191.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8.65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新增决算单位北海市防护林场以及年度内追加调剂项目资金。

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978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6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及调整工会经费科目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7.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在职人员退休。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300.96万元,年初无预算不可比,主要用于水体、森林管护。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调剂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管理处用于广西北海金海湾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监测项目资金300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77万元,年初无预算不可比,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调剂广西北海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进度款。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4万元,支出决算为892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政府购买服务单位追加新增人员经费、追加调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退休。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4万元,年初无预算不可比,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调剂广西北海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进度款。

(九)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年初无预算不可比,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北海市农村能源站补发调动人员工资。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6.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为1324.12万元,年初预算为11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7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人员追加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为113.35万元,年初预算为1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人员追加公务交通补贴。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58.84万元,年初预算为10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追加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管理购置办公设备。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6万元,本年度无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追加调剂款项用于偿还项目欠款,本年度无此项资金安排。

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6.05万元,年初预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及保险费有所增加以及下乡使用公务用车次数比去年增加;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次数比去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比上年增加2.22万元,增长68.31%,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及保险费有所增加以及下乡使用公务用车次数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北海市林业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47万元,平均每辆1.3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6%,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1.54%,原因是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次数比去年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6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2万元。

1.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07万元,降低17.69 %,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12.9元,增长26.92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5月撤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食堂运转类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运行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5.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4.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1.87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8.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支出全年预算10117.85万元,实际支出9859.87万元,支出预算完成率97.45%。其中,项目支出全年预算8514.07万元,实际支出8258.55万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管理与保护全市森林资源10.18万公顷;完成油茶造林和抚育面积0.84万亩;完成红树林造林170.1万公顷;完成红树林修复面积484.5万公顷;树种总种植株数大于1000株、全市森林火灾受灾率为0;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横幅50个、制作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5000余份,林长制公示牌更新16块、落地上图,建立网格数据库1个、林长培训合格率≥90%、野生动植物救护和寄养工作全年开展、野生动物宣教活动3次,均达到标准。

2.质量指标:管护林地达标率>90%;油茶新造林存活率>90%、红树林造林存活率>75%、红树林修复成活率>90%;树种存活率>90%、活动完成率>90%,均达到标准。

3.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时效>90%;红树林造林修复完成时效=100%,均达到标准。

4.成本指标:人员类成本370.51万元,人员类成本增加的原因是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运转类经费成本1128.8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追加政府购买服务单位人员经费;特定目标类成本5168.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追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资金。

5.社会效益指标:人居环境有所改善、民众防火意识有所提高,达到标准。

6.生态效益指标:更好发挥森林调节气候、涵蓄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作用;湿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修复区植被盖度>50%,均达到标准。

7.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对资源的保护有所改善、防护林和红树林系统稳定,达到标准。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群体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均大于90%,达到标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51个,项目支出总额8514.0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0个,本级项目支出8164.0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35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514.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正在开展的项目,申请的款项未拨付,项目无法推进,导致项目数量指标难以完成;二是是已完成的项目申请的资金未拨付,导致资金支付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年初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加快项目推进,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二是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4万元,执行数为4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07.308公里;二是竣工验收合格率大于90%;三是项目按计划完成率100%;四是预算成本控制率为100%。

 (2)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北海市防护林场运转类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7万元,执行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管理国有林场林地4500亩;二是做好广西北海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的管理3000亩;三是做好冠头岭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公园内森林资源保护1000亩。

(3)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北海市营盘林场运转类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9.91万元,执行数为25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护和管理林地面积17019亩;二是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4)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北海市营盘林场运转类经费-非税安排)。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54万元,执行数为18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护和管理林地面积17019亩;二是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5)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北海市苗圃运转类)。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81万元,执行数为14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管理国有苗圃,抚育园林树木,做好森林防护、病虫害防治320亩地;二是预期完成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

(6)北海市防护林场红树林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划拨土地费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4.88万元,执行数为14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支付划拨土地费用;二是支持项目数量1个;三是年度内计划投资完成率100%。

(7)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69万元,执行数为4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绩效考核服务次数4次;二是年底前完成项目内容;三是预算成本控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