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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30 08:00     来源:北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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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林业技术开发试验和管理,推广先进林业技术。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协助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本级林长会议、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开展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市林长制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信息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北海市林业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没有内设机构。核定编制数为1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年底实有人员9人,管理7级2人,专技8级1人,专技11级1人,专技12级5人,未定级1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4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4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4万元,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项目收入。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4万元,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项目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4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4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4万元,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2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6.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9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9万元,增长5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1万元、没有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4万元,16.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职工津贴补贴、商品服务等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104.54万元,支出决算为9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职工津贴补贴、商品服务等支出。

5、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预算没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职工年中退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具体情况如下:

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北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没有列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