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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局关于转发进一步 深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3-11-1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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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林发〔2023〕15号)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含)以下的,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审批流程、办事指南,通过林木采伐审批窗口张贴、单位微信公众号、单位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大力宣传推广全国林木采伐管理APP,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上审批人员以及基层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人员关于《全国林木采伐管理APP用户使用手册》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网上审批及全国林木采伐管理APP的使用,并加强对来窗口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林农关于采伐APP使用的宣传,确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含)以下的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的改革任务。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人工商

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2.全国林木采伐管理APP用户使用手册

北海市林业局

2023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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