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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2-1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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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办理林业领域违法案件

2024年,我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年内没有出现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年内办理林业违法案件9起,根据案件类型划分,毁坏林地案件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1起,非法猎捕和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案件1起,针对红树林湿地的违法案件2起。现案件已全部办结,处罚违法行为人7人,2起案件因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印发《北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的通知》(北林发〔2024〕67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小额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制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度,进一步规范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真正实现全市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二是规范林地定额保障管理。印发《北海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管理办法》(北林发〔2023〕169号),明确定额保障原则、申请定额条件、申请追加指标等事项,落实好依法管理林地定额,做好建设项目用林保障工作。三是建立林木采伐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印发《北海市林木采伐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北林发〔2024〕92号)和《北海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北林发〔2023〕168号),加强我市林木采伐许可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落实林木采伐许可和项目用林监管责任,规范林木采伐审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四是强力高质量推动森林督查工作。印发《北海市森林督查市县核实检查工作制度》(北林发〔2024〕58号),压实各县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规定图斑核实、市级复核、查处整改等事项要求,推动全市森林督查的案件顺利查处整改到位。

(三)坚持科学立法,推进法律体系建设

为了保护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我局牵头开展了《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起草工作。《条例(草案)》对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包括禁止毁坏红树林树木等破坏行为,同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目前,《条例(草案)》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论证等意见征集工作。

(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步入新常态

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共组织开展9次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日活动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促进广大干部及公众对宪法和民法典的认识与了解,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科普保护生态环境,守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针对普法效果相对滞后的区域,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除了传统面对面的宣传形式,我局还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新修法律、普法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法治建设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7月,我局组织召开北海市2024年法治建设动员部署会,明确下半年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此外,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到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

2024年3月,制定并印发《北海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形成全局上下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此外,还注重开展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素养。2024年6月,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北海市林业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岗在编执法人员以及业务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现场授课,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林业行政执法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

在对重大事项、议题决策前,我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局相关科室、市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林草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性,聘请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撑作用,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最大限度降低行政管理风险。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剖析

一)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林业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拓展,林业行政执法任务日益繁重。2024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林业领域日常执法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执法工作由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由于执法人员非专业学科出身,且非专注于办理林业领域的行政案件,对于案件承办出现接不住、不会办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二)法制机构设置尚未健全

由于人员编制和财政的原因,局里未有足够的法治人才,未设置专门的法制部门。目前,我局法制工作由业务科室承担,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性。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任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统筹协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干部守法等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全面实施。

(三)提高执法水平。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使集中培训和实际工作相结合。2025年,计划邀请专家学者、办案能手通过现场授课或座谈交流的方式来帮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我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线上互通渠道,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及时交流经验、提供指导,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辖区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四)推动立法落地。2025年,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调研,仔细论证《条例(草案)》的可行性,跟踪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确保立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加强与市人大的对接交流,持续深入推进《条例(草案)》立法项目的顺利完成。

  

北海市林业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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