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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7 11:25     来源:北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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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北海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北海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各类民政领域的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力,发挥核心统筹作用,延续“主要领导牵头、各层级协同”的工作模式,同时在巩固既有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与执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传播范围。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按照信息类别和发布时间进行分类整理,方便公众查询。2024年,在该网站发布部门工作信息、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各类信息480余条。二是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精心打造并运营“北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民政局”新浪微博,致力于构建民政与民众沟通的便捷桥梁。严格遵循既定的时间节点,定期推送民政工作动态、权威政策解读、实用办事指南等多元信息,确保内容的及时性与准确性。2024年,“北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760余条,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多个领域,凭借丰富实用的内容,吸引了广泛关注,粉丝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5.1%。同时,为强化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公众号特别设置互动留言区,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公众的咨询和建议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复与处理,切实提升了公众的参与感与满意度。三是紧扣每季度的信息报送要点和宣传重点,2024年,在《中国社会报》《北海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120余篇,在《北海日报》刊发6期民政专版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共报送政务信息90余

(三)丰富公开内容,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根据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全面公开民政各项业务工作进展和成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社会救助”专栏,季度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名单及救助金额,全年累计公开救助信息36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发布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公告,详细说明处罚的事实、依据、结果对违规社会组织起到了警示作用,还公开了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评估等级、培育发展政策、扶持措施等信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向公众传递了众多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业务动态等信息,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然而,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如在政策解读方面,存在形式单一、内容深度不足的问题。目前,多数政策解读仅局限于文字表述,以文件原文加简单文字说明的方式呈现,图文视频结合的形式较少,使得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内容难以被公众快速理解,无法充分发挥政策解读的作用,导致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接受度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业务信息。同时,丰富解读形式,充分运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多元化手段,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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