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负责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绿色发展、休闲农业发展、农业资源区划、农产品加工业相关工作;承担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农业项目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达标合格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农产品品质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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