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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引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2023-11-30 18:10     来源: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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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北海市结合实际创新出台《北海市引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准引育农业产业带头人及其团队、农村经济能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贤、农村电商人才等五类人才,激活乡村人才引擎。现将有关政策解读以下。 

一、《实施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打造区域性向海经济人才集聚区、面向东盟的海洋科技人才新高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名人名家汇聚地,更好地发挥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海实际,决定实施引育人才、成就人才、服务人才“三大行动”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一是吸引优秀人才投身乡村产业振兴。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发展需要,重点引育农业产业带头人及其团队、农村经济能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贤、农村电商人才五类人才,实施分类引育,提高引育针对性,壮大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二是加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培养。加强农业产业带头人及其团队、农业经济能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提高乡村振兴引领示范能力。整合资金择优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创办的对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联农带农好、符合本地发展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开辟乡贤返乡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每年新增一定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乡贤创新创业,对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的乡贤给予一定创业补贴。

三、《实施办法》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扶持农业产业带头人及其团队(新引进的“双干”“双亿”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创新创业

1.对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首次购房契税等给予补贴。

2.每年评选10个优秀科研创新成果,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3.由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服务企业创新创业。

4.通过组织参加展销活动、宣传推介等协助企业打造农业品牌。

支持农村经济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示范家庭农场主)发展农业

1.每年组织评选农村经济能人1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性补贴。

2.开展农业生产服务结对帮扶,免费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

3.帮助申请30万—3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8%,并对农业生产经营应急贷款进行跟踪服务。

壮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镇农业技术岗位人员、农业技术能人、科技特派员)队伍

1.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年在当地示范推广应用种植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工艺等2项以上,推广面积100亩以上或产值100万元以上,且联农带农效果好的,一次性给予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2.选派科技特派员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业科技园区和乡村振兴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展技术服务,给予科技特派员一定经费保障和奖励补贴。

3.组建5个特色农业产业试验站,每站每年给予一定课题费支持,帮助其申请技术成果转化和申报专利。

积极引荐乡贤返乡建设

1.建立乡贤信息库,举办各类乡贤活动,建立乡贤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2.每年评选10名市级、30名县区级“爱心乡贤”优先聘为乡村振兴发展顾问,择优推荐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3.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辟乡贤返乡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乡贤,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

4.对乡贤出资协助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据其出资额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加大力度培育农村电商人才

1.每年组织开展直播带货营销大赛,评选10名优秀电商人才,每人给予奖励1万元。

2.开展优秀“北海家乡好物推荐官”和优秀电商导师评选,每年评选“北海家乡好物推荐官”、优秀电商导师各10名,给予一定奖励。

四、《实施办法》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能力提升培训。根据不同领域人才实际,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头雁”培训和电商人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和乡村振兴引领示范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落实专项资金用于人才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二是整合衔接资金,择优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创办的对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联农带农好、符合本地发展的农业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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