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Q/GXQXZF001-2017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4年4月28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二、检查事项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三、检查内容
1.雷电防护装置现场检查;
2.雷电防护装置年度安全检测情况;
3.是否建立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4.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材料档案。
四、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8日-2024年7月10日
五、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最新《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2.防雷安全相关制度、机制、预案,《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和《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二)需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到场,应委托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到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其他
请贵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明细表
北海市气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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