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及统筹实施。
(二)负责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技术培训。
(三)制定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安全方案、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网络运行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四)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各单位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北海人才网网站的管理、维护。
(六)牵头制定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宣传工作要点。
(七)负责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和业务信息。
(八)承担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舆情监控、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策划和组织开展系统内的重大宣传活动。
(九)协调开展12333热线咨询服务工作。
(十)配合有关科室、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
(十一)承担市辖范围内人力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求职和各类人才交流活动、各类职业中介活动、就业和再就业指导、网上招聘求职、各类技能培训、人才培训(含国外培训培养)、创业培训、人才测评服务等工作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0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8.2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8万元,下降5.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8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下达信息化项目建设维护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08.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8.2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8万元,下降5.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会经费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4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不在该科目支出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4.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无结余分配。
4.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8万元,下降5.66%。其中:基本支出273.09万元,项目支出35.2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绩效工资增量等追加人员经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标准变化,和人员增加,属于年中追加指标,不反映在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无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无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执行率为99.42%,绩效指标全部完成,自评得分99.94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的项目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项目支出保障了我单位工作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二是项目均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制定仍不够细化,部分目标设置不能量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会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化对预算绩效目标的了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023年我单位主要项目自评结果如下: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经费
全年开展人社重点主题工作宣传活动2场,发布就业创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政策及动态新闻518篇。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平台发布人社政策及动态新闻信息,牵头组织召开市人社局新闻发布会,使群众实时了解政策动向,有效扩大宣传受益面,推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该项目没有超出预算成本范围,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评分等级为一等。
(二)人社信息化业务经费
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人社服务,提高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拓宽人社公共服务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大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该项目没有超出预算成本范围,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自评得分99.72分,自评评分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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