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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30 16:20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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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提出就业创业发展方向,为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服务。

(二)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牵头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建立并管理人力资源数据库。协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

(三)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建设,指导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和就业援助服务。

(四)组织实施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就业、再就业综合统计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指导。

(五)组织协调劳务输出和输入。

(六)组织实施或指导各类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

(七)负责建立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并指导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服务。

(八)负责管理流动人员档案和办理存档人员落户本单位集体户口的相关手续。

(九)统筹开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就业改派、档案托管、定职等手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十)负责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县(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就业见习。

(十一)统筹管理和使用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

(十二)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系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 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就业服务管理科、职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和高校毕业生工作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总收入534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40.7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52万元,增长3.4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0.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52万元,增长3.46 %,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专项资金及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3年度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96.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51万元,下降2.88 %,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已上缴财政,现做调整账务处理。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5340.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40.7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52万元,增长3.4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工会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93.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单位部分保险支出、开展工作项目经费、就业补助资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1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96.3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5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已上缴财政,现做调整账务处理。

二、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0.7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52万元,增长3.46 %。其中:基本支出351.92万元,项目支出4988.84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447.6万元,支出决算为53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2%。原因是“三支一扶”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是中央和自治区通过转移支付,不列入年初预算编制。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占比。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4年工会经费在本科目列支。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2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三支一扶”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是中央和自治区通过转移支付,不列入年初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三支一扶”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1.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1 %。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编人员绩效奖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伙食补助费调整为食堂运转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科目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发放标准不同。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也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也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了6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上年支出也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上年支出也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上年支出也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了61.25%,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86 %。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费调整为食堂运转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科目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6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不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4988.8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4988.8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988.8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无法计算占项目总数比例和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无法计算占项目总数比例和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无法计算占项目总数比例和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管理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32万元,执行数为9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就业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社、教育、工信等部门数据未充分打通,政策推送、服务开展存在信息壁垒;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员力量薄弱,难以承载精细化服务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打通人社、教育、企业等数据系统,实现就业数据自动归集,减少基层人工统计、填报工作量,让人员回归服务本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