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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2025-03-03 11:25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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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国专家管理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本市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计划,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协调推荐相关单位、个人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外国专家管理奖项的表彰对象,承担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监管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员3人。主管部门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63.22万元,总支出63.2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总支出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63.22万元,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63.22万元,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63.22万元,总支出63.2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万元。包括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职工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24年科学技术支出5.21万元增加985.8%,原因:机构改革,从科技部门划入到人社部门,原本此项支出在科技部门为科学技术支出,划入到人社部门后更改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等。比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减少12.45%。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住房公积金。比2024年住房保障支出4.93万元减少8.11%。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63.22万元,较上年59.6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按功能分类具体情况为:

1.行政运行43.91万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24年34.4万元增加27.6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也从此项支出。

2.引进人才费用6万元。此项为顺利开展引进国外智力业务所申请的项目经费,比2024年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工作开展需要,项目经费增加。

3.事业单位离退休1.39万元。此项为退休职工每月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以及春节慰问金,与2024年1.39万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7万元。其中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基本养老保险5.27万元,比2024年计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21万元增加1.15%,主要是养老保险计缴基数增加。

5.事业单位医疗2.11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等。比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减少12.45%。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减少。

6.住房公积金4.53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住房公积金。比2024年住房保障支出4.93万元减少8.11%。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57.22万元,较上年48.17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其中:人员经费50.49万元,公用经费6.18万元。具体情况为:

基本工资13.99万元

津贴补贴8.66万元

奖金10.8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6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0万元

住房公积金4.53万元

办公费0.26万元

水费0.03万元

电费0.12万元

邮电费0.59万元

差旅费0.60万元

维修(护)费0.09万元

会议费0.10万元

培训费0.11万元

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工会经费0.76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

退休费1.19万元

生活补助0.2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5万元,同口径与2024年预算支出相同,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05万元,与2024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相同。

4.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与2024年相同。

5.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0.11万元,与2024年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 %,同比2024年增加1.04万元,增长16.83%。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2024年减少0.21万元,减少100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1个,预算资金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引进国外智力业务经费,预算资金6万元。

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组织慰问我市优秀外国专家活动,为外籍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引智工作宣传。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走访企业送政策送服务1次;数量指标2.组织慰问我市优秀外国专家活动1次;数量指标3.引智工作宣传3次。设1条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的合规性≥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率≤100%。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优化外籍人员工作环境,社会效益指标2.加强引智工作宣传。设1条满意度指标:北海市支柱产业和各项社会事业及社会群众≥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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