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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度单位预算

2025-03-03 16:40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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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供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四)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

(六)协助建立健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协助检查基层调解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七)协助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协助指导督促全市劳动保障维权相关工作。

(八)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九)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督办、考核、机要、保密、会务、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及印鉴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人事变动、干部教育、机构编制以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集中采购、内控监督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应急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综合事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劳动维权科。负责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的信息化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助指导、督促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全市劳动人事关系依法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建立健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协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及检查基层调解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三)审理监督科。负责受理案件的复查监督,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检查重大案件办理;负责案件审限监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办理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业务的信访;负责组织起草劳动争议法律法规适用规范性意见,组织开展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问题的调研;负责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审衔接工作。

(四)受理立案庭。负责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负责日常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接访,受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维权仲裁申请,负责案件材料的接收、登记及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负责仲裁申请材料审查工作,办理立案受理或不予受理手续;负责仲裁案件组庭、排庭及送达工作;负责仲裁庭审理过程的记录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及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等工作站的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

(五)调解庭。负责仲裁案件的调解工作;负责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负责案前先行调解案件处理信息统计和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指导县区仲裁机构开展案件调解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管理日常事务。

(六)仲裁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和裁决书的起草工作;督促、指导书记员完成庭前事务性工作及庭后案件归档工作;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业务指导和督办工作。

第二部分: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243.65万元,总支出243.6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7.83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的增长,本年收入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及基本支出正常范围内的增长。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243.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即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增长7.83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的增长,本年收入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243.65万元,较上年增长7.83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为基本支出正常范围内的增长。主要包括:

(一)基本支出153.53万元,比去年增加11.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的增长及按照2025年度预算编制测算要求,基本支出调整新的支出项目类别“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附加性支出(非三保)”。

(二)项目支出90.12万元,比去年减少8.32%,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压减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3.65万元,较上年增长7.83万元,增长3.3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的增长。财政拨款总支出243.65万元,较上年增长3.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即基本支出正常范围内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65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144.61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社保缴费。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90.1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8.18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压减项目数量及项目资金。

(三)行政单位医疗2.58万元,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不足,压减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6.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23.8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不足,压减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53万元,比去年增加11.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的增长及按照2025年度预算编制测算要求,基本支出调整新的支出项目类别“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附加性支出(非三保)”。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33万元,较上年增加11.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及伙食补助费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比去年增加11.68%,主要是定额公用经费正常幅度范围内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职工健康体检。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序号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37.33

1

基本工资

15.93

2

津贴补贴

23.87

3

奖金

31.01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46

5

职业年金缴费

3.23

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8

7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4

8

住房公积金

8.41

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5.6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0

1

办公费

0.35

2

水费

0.04

3

电费

0.17

4

邮电费

1.40

5

差旅费

0.84

6

维修(护)费

0.12

7

会议费

0.14

8

培训费

0.14

9

公务接待费

0.06

10

工会经费

1.40

11

福利费

0.10

12

其他交通费用

8.28

13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0

1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0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

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会议费”经费支出预算0.1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

我单位2025单位预算共安排“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0.1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3 %,较上年增加1.61万元,增长11.6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幅度范围内增加。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3个,预算资金90.1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经费

5.14

通过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成区厅当年度下达的结案率90%的目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立案庭法律咨询及安保经费

8.4

通过实施各庭室安保工作,保障服务窗口有序性及仲裁庭审的严肃性,确保仲裁工作得以安全顺利开展,无重大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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