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光电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遥业与被申请人建兴光电科技(北海)有限公司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北海劳人仲字〔2025〕第40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北海劳人仲字〔2025〕第401号仲裁裁决书,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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