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8号) | |
发文字号:桂人社规〔202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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