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副院长职责
2019-04-15 08:45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北海市人民医院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临床医疗和护理情况,组织领导对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大、中专医药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医疗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工作和科研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医疗工作和地段保健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