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邮编:536000,电话:0779—2027366)。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85件、政策解读8件、人事任免31件、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4次、政府公报4期、政府工作报告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专责机构统一协调、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各级领导层层把关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2023年,共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122件,主动公开85件,主动公开率69.7%。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办结合实际,及时做好新旧网站迁移工作,持续不断加大平台建设力度,根据政务公开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规范和更新,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继续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确保政府网站运行环境安全稳定。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本办各科室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更新维护和改进要求。2023年,我办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 |
9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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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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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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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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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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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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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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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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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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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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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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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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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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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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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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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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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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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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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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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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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1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浅显易懂,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实用性还有提升空间。需要更加注重政策信息亮点挖掘,精细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针对这些问题,我办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之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二是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完善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融媒体手段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加强内容针对性、实效性和亮点挖掘,避免政策解读流于形式,完善公开内容社会评价、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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