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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3-07 17:3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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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与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536000,电话:0779—3965863,邮箱:zwbgk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条例》落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2024年,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类专栏主动公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各类重点政府信息。如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信息92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652条,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信息143条等。2024年本级政府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28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3件(含上年结转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理。其中自然人申请646件,商业企业申请33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2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其他组织申请6件,结转至2025年度继续办理15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97件,不予公开31件,因本级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47件,其他处理3件。因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6件,其中,结果维持23件,结果纠正7件,其他结果15件,尚未审结11件;因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0件,其中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0件,尚未审结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4件排查整改网站集约化平台不规范表述、失效网站等5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共组织开展完成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周检查52次,月监测12次,季度普查4次,年报告1次;发现突出问题网站数量2家,对问题网站负责人开展约谈2次;每周对全市8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量检查一次,年内完成政务新媒体检查超4700余次督促整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不规范表述超20000余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和专题检查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健全考评制度,优化考核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管理系统监测。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开展案例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4,我市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4

14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30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0447

行政强制

329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52.9986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6

33


2

1

6

6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7

20




3

2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6

1





5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2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1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3

10



1

3

3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6

2





8

(七)总计

645

34


2

1

6

6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3

7

15

11

56

3



1

4

3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自治区、北海市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领域规范运行。针对各领域的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深入推进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全过程推进公开。持续深入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推进政府运转更加阳光、透明、高效。三是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把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使公开与服务相互促进,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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