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与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536000,电话:0779—3965863,邮箱:zwbgk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条例》落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2024年,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类专栏主动公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各类重点政府信息。如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信息92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652条,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信息143条等。2024年本级政府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28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3件(含上年结转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理。其中自然人申请646件,商业企业申请33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2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其他组织申请6件,结转至2025年度继续办理15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97件,不予公开31件,因本级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47件,其他处理3件。因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6件,其中,结果维持23件,结果纠正7件,其他结果15件,尚未审结11件;因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0件,其中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0件,尚未审结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4件。排查整改网站集约化平台不规范表述、失效网站等5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共组织开展完成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周检查52次,月监测12次,季度普查4次,年报告1次;发现突出问题网站数量2家,对问题网站负责人开展约谈2次;每周对全市8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量检查一次,年内完成政务新媒体检查超4700余次,督促整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不规范表述超20000余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和专题检查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健全考评制度,优化考核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管理系统监测。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开展案例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4年,我市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4 |
147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030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0447 | ||
行政强制 |
3290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852.9986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46 |
33 |
2 |
1 |
6 |
6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1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7 |
20 |
3 |
2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6 |
1 |
5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6 |
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0 |
2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1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23 |
10 |
1 |
3 |
3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6 |
2 |
8 | ||||||
(七)总计 |
645 |
34 |
2 |
1 |
6 |
6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 |
1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3 |
7 |
15 |
11 |
56 |
3 |
1 |
4 |
3 |
3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自治区、北海市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领域规范运行。针对各领域的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深入推进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全过程推进公开。持续深入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推进政府运转更加阳光、透明、高效。三是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把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使公开与服务相互促进,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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