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北海市直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兼职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兼职外部董事队伍,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海市国资委)决定建立北海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现将公开遴选市直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北海市直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名额不限,公开遴选最终人选进入北海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勤勉,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合法权益,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二)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履行职责,敢于实事求是、态度鲜明地发表意见。
(三)一般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财务审计、科研开发、项目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战略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兼职外部董事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同意,符合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兼职外部董事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别优秀且业绩突出,或者工作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8.在与拟任职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的人员;或持有竞争关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股权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北海市国资委报名,填写《北海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北海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由北海市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形成入库初步人选。
(四)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北海市人事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选聘。根据市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七)遴选日常化。除本次集中公开遴选外,平时也接受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四、报名材料
1.《北海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版)。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4.如有推荐单位或机构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版即可。
五、遴选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次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北海市国资委官网下载。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hsgzw_dqrzk@beihai.gov.cn(邮件主题标明“×××报名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遴选”字样)。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北海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96952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北海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
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