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部门 > 北海市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北海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2024-08-30 10:25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审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全市审计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审计政策,制定全市有关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同管理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北海市审计局(机关、主管部门)。

(二)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非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北海市审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243.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5.2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3.64万元,上升8.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3.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9.26万元,上升4.5%,变化原因为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等相关文件精神,按实际需求编制部门预算经费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61.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46万元,上升66.07%,主要原因是上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安排下拨项目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8.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未完成,资金未及时支付,结余有所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243.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39.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3.64万元,上升8.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05.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及其他审计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1.83万元,上升10.48%,主要原因是根据审计业务计划,异地审计人员、时长较往年有所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44.88万元:主要用于按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8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404.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5.74万元,上升16%,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减少科学技术支出,结转和结转有所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31万元,上升3.51%。其中:基本支出1,290.72万元,项目支出490.05万元。

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4%。差异主要原因为部分绩效指标由财政直接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3.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7%。差异主要原因为2023年调整社保、医保基数后,补扣补交的社保、医保差额未及时补交。

(三)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收入较去年有所上升,按当年公积金政策负担的人员公积金费用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0.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2%,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不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差异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2%。差异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情况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9%,比上年增加0.53万元,上涨了139.47%,主要原因是单位审计项目获奖,各单位到我局学习较多,公务接待较上年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的0万元,与2022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2022年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39%,比上年增加0.53万元,上涨了139.47%,主要原因是单位审计项目获奖,各单位到我局学习较多,公务接待较上年增长。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56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94万元,下降40.0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加3.61%。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差旅费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 3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05%。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一等。我局2023年根据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和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在部门整体财政支出过程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较好完成各项指标要求,为经济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带来重大效益及影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的分别有二个,一是审计业务及办案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4万元,执行数为157.83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一是投资审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执行数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87.6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由于审计任务繁重,项目多,投资审计人员紧缺,缺乏拔尖复核专业人才,审计力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因北海市重大重点项目多,涉及民生且涉及金额大,为更好地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做到审计全覆盖,建议在人员及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投资审计基础工作建设,优化审计环境,引进及培养投资审计人才,充分利用好社会中介力量和专家审计力量,加强内部管理,以科学审计理念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