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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09-06 16:3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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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市审计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审计和调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二)协助市审计局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等相关审计及调查工作。

(三)协助市审计局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四)提供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咨询和服务。

(五)开展审计理论的研究及学术交流。

(六)审计业务培训。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21.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3.6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增涨7.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6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事业单位预算安排满足支出需求。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44万元,增涨182.80%,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部分未及时补缴所致。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21.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4.8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增涨7.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7.9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事业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7万元,增涨3.96%,差异主要原因为外出审计项目增加导致人员差旅费用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92万元:主要用于按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26.83%,主要原因是未及时调整医保参保基数,未及时缴交医保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17.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56.7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49.59%,主要原因是未及时调整社保、医保参保基数,未及时缴交社保、医保金,导致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9%。其中:基本支出236.02万元,项目支出28.86万元。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8.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7%。差异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加及相应增加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1.18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按当年医保政策负担的人员医保费用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按当年公积金政策负担的人员公积金费用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差异主要原因为部分绩效指标由财政直接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5%。差异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2年度数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2年度数相同,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数相同。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不含有设立绩效目标的项目,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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