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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30 08:0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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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能

(一)协助市审计局实施市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等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二)协助市审计局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据,提供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咨询和服务;

(四)负责协助市审计局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文书和具体行政行为;

(五)协助市审计局指导县(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六)开展审计理论的研究及学术交流,审计业务培;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1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1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3.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1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51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4.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32万元,增长41.10%,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部分未及时补缴所致。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10.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2.5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3.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4.1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事业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81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67万元:主要用于按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变化造成。

3.住房保障支出(类)19.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变化造成。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7.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上升2.06%,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部分未及时补缴所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4万元,项目支出21.5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7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所致,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津贴以及行政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审计工作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9.36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计缴基数变化造成,主要用于养老、医保、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变化造成,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8%。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的残保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没有差异,主要包括职工健康体检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的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对2024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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