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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市政府投资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政府投资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
(三)承担对政府投资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中有关的征地拆迁、建设、勘探、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审计;
(五)承担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的全过程审计和绩效审计工作;
(六)承担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属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核;
(七)协助组织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为政府决定提供参考;
(八)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
第二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北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7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4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41万元,下降23.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27万元,下降54.48%,主要原因是上缴国库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77.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1.4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41万元,下降23.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及其他审计事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90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4.25万元:主要用于按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变化造成。
3.住房保障支出(类)11.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6万元,增长45.46%,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变化造成。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长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6.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4.42万元,下降53.41%,主要原因是上缴国库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1万元,项目支出94.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99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减少了日常开支,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津贴以及行政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审计工作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计缴基数变化造成,主要用于养老、医保、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变化造成,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3%。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的残保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没有差异,主要包括职工健康体检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的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22.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加29.97%,主要原因是外出审计增加,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无须对2024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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