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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4-03-31 12:25     来源: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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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北办发〔2020〕47号),对照《北海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北办发〔2020〕71号)中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按自治区审计厅安排参与区厅对合浦县委书记王川、县长白银冰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长和副局长亲自担任项目组长与副组长,抽调审计人员近30人在合浦开展就地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持续近2个月。截至目前,已发出正式审计意见征求意见稿。在资环审计中,审计组紧紧围绕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四个方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突出对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利用、森林、矿产、水、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审计关注,开展研究型审计,多次开展审计项目业务研讨会、调度会,审计过程始终坚持“科技强审、数据先行”,综合运用地理信息可视化分析技术、无人机、RTK工具、FileLocator文本筛选定位、Excel与SQL等数据分析比对工具,极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目前,已列入审计意见征求意见稿问题59个,涉及资金24076.21万元。

我局始终坚持以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主线,聚焦“国之大者”,紧盯责任落实和权利运行情况,务求深入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及资源环境相关资金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通过对地方党政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促进地方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土尽责。与此同时,我局指导县区制定了各县区2023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二、认真履职,切实担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穿始终

2023年2-5月,我局在对合浦县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了在禁止性区域内规划高标准农田(其中包括生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被撂荒、后续管护不到位等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问题。6-8月,在开展市本级党政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地下管网建设。7-11月,在海洋产业园区审计中,深入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场实地勘察、随机抽样检测,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助力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穿于各类审计项目的始终。

(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精神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了进一步压实地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凸显我区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地方特色,自治区审计厅于 2023 午6月底向全区14个地市征求《广西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截至目前,正式文件正在修编中。在2023年地方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工作开展期间,我局与上级审计机关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广西市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用版)的贯彻落实,将评价体系内容作为审计重点纳入审计实施方案,强调现场审计过程中对指标评价加分、扣分项的取证,积极探索如何使用评价体系来科学、客观地监督、评价被审计干部履职情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协同配合做好绿色绩效考评

我局出具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意见时明确,被审计单位应按要求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审计结果反馈会上进一步明确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意见之日起90日内应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问题整改结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函告中共北海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北海市审计局。我局注重强化审计结果应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结果导向,拓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

三、持续跟踪,深化整改推进绿色发展

我局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市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开展自治区原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各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整改工作,持续密切跟踪历年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有效推动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审计监督推动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确保各级审计发现的涉及北海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真改、实改,提升审计成效。

2023年上半年,在市审计办统一组织下,对2022年开展的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单位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现场反馈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申明整改时限和整改结果报送要求,持续跟踪整改,促进审计结果深化运用。2023年下半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审计办联合开展北海市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督查范围包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通过公布清单、实地核查、联合通报等多项措施,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切实履行审计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2024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配合做好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审计力量,也为加快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贡献更多审计力量。


                                 北海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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