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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
北海市市级河长的通知
各县区(含涠洲岛旅游区)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跨设区市大型河湖库管理保护,根据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和河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市总河长同意,现对北海市市级河长进行调整,小江水库(马江)市级河长由李继昭同志调整为吕勇江同志,南流江市级河长由吕勇江同志调整为李继昭同志,其余市级总河长及市级河长名单、职责不变。调整后的北海市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名单如下:
一、北海市市级总河长
蔡锦军 市委书记
李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北海市市级河长
吕勇江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小江水库(马江)市级
河长
龙起云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旺盛江(旺盛江
水库、湖海运河)市级河长
李继昭 副市长、南流江市级河长
雷 陈 副市长、洪潮江(洪潮江水库)市级河长
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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