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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统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各县(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和市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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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北海市统计部门 |
|
1 |
北海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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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
|
3 |
北海市统计普查中心 |
第二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867.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7.7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0.72万元,减少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4.0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01万元,减少3.60%,主要原因是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业务工作。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北海市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北海市统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北海市统计局没有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北海市统计局没有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63.6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88万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业统计业务费用。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78.8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1万元,减少69.66%,主要原因是减少专业统计业务经费。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16.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1.6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2.33万元,减少22.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47.9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包括:党员活动费用的开支。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3万元,减少16.95%,主要原因是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业务工作经费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26.7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0万元,增长21.30%。主要原因是部门增人增支及社保缴费基数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类)41.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19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部门增人增支及缴费基数增长。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78.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7.11万元,下降59.77%,主要原因是开支服务业统计专业经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6.0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6.69万元,增长10.45%。其中:基本支出724.66万元,项目支出191.44万元。
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04.03万元,支出决算为81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6.07万元,支出决算为66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主要用于减少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开支原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73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的开支。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6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3%。主要是增加2021年度人员绩效考评奖励。主要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是增人增加公务交通、通讯等补贴。主要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开支。主要开支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主要开支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业务接待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比上年减少0.45万元,原因是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业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人次9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0万元,增加2.4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增加0.50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79%。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协统员聘用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协统员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北海市成立公开招聘协统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组织对北海市统计局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自评得分96.5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协统员聘用工作,自评得分96.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持续改进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提高科学化水平,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真”绩效自评,做“深”外部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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