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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统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各县(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和市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统计部门包括所属3个单位:北海市统计局(行政单位)、北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北海市统计普查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北海市统计局机关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核算综合科,工业能源科,贸易与服务业科,农村与人口科技科,统计执法监督局。
北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无下设科室。
北海市统计普查中心无下设科室。
第二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2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2.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8万元,下降16.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08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压减专项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58万元,下降73.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业投资工作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43万元,下降66.53%,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业投资工作经费及上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23.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3.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8.29万元,下降16.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51.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统计信息事务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包括:党员活动费用的开支;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包括:工会经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退休人员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追加退休人员补贴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1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离职。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82万元,下降51.26%,主要原因是上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级按照工作安排及时支出相关经费。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1万元,项目支出73.6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87万元,下降13.02%。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减少。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04万元,支出决算为59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调整在职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缴费基数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0%,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用于调整在职人员工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用于追加调入人员公务交通、通讯、物业服务等补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从而减少退休人员体检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北海市统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下降5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接待工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减少1.28万元,下降5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接待工作。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7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初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减少1.28万元,下降5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接待工作。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7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2.政府性基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6万元,降低13.1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24.03%。主要原因是:食堂运转经费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科目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78.91万元(其中:105.26万元为转移支付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一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分别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二是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进度未能达到100%;二是本部门还需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化水平;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1.资料统计印刷费,该项目预算执行率99.2%,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0,自评得分99.92分。
2.协统员聘用经费,该项目预算执行率99.17%,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0,自评得分99.72分。
3.三区协统员聘用经费,该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25.35%,自评得分90分。
4.统计执法经费,该项目预算执行率24.58%,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0,自评得分92.46分。
5.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该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6.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该项目预算执行率69.65%,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0,自评得分96.97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