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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统计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公示内容

2021-12-24 08:3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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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要求,我局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问题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底,我局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建立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工作联动机制,规范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工作进行查评估均达到了整改工作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建立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工作联动机制,规范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11月19日,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召开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会商会,12月8日,印发《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北海市统计局 北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会商制度的通知》,建立北海市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会商制度

(2)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我局组织各县区统计局于9月15日前对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9月26日到30日,我局组成工作核查调研小组,先后到合浦县、银海区、铁山港区,分别对3县(区)6乡镇12个村(居)委会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实地核查调研,着重对农药、化肥等基层数据收集方式、来源进行详细调研了解。经过核查调研后,各县区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能立改已马上改,市级核查调研组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场给予反馈,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指导,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到基层,起到督促各地抓好数据质量的作用。

3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5月21日,我局举办农统计培训班,布置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工作,6月15完成了村级农业年报和一季度的数据补录工作7月10日,完成了村级二季度农业报表数据补录工作三季度开始由村级按正常的报表上报时间直报数据。目前已全部实现由村级基层统计人员通过手机APP上报农业统计报表数据,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

4)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自治区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924本,其中县区20本,乡镇112本,村委792本,于12月底前分发到县区、乡镇、村委各级使用,台账填报年份从2021年至2025年,规范基层农村统计资料管理工作。

5规范乡村两级数据采集流程自治区统计局于12月1日下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我局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县区,要求县区传达到乡、村两级。12月17日召开全市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市、县、乡三级农村统计人员参加会议。会上详细解读了《规范》,学习农业农村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六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及其包含的19个节点工作。要求县、乡、村三级农村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6)积极开展基层农业农村业务培训:5月21日,我局举办乡镇(街道)分类考评暨农村统计培训班,县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负责乡镇评比、农村统计业务人员约80人参加了培训。市统计局业务培训人员分别对统计法律法规、乡镇(街道)考评方案、农村统计业务、农业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及程序操作等进行详细讲解,答疑解惑。

12月1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各县(区)、乡镇农村统计业务人员约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详细讲解了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对农村统计报表类型、指标内容、逻辑关系、具体填报方法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指导,特别对化肥、农药、蔬菜、水果等重点指标进行详细讲解,并针对农业报表统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指导。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我局已在12月底前完成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印发统一台账,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规范乡村两级数据采集流程,开展基层农业农村业务培训等整改措施,均达到整改工作要求,通过验收。

     

公示期三天,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2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联系人:张家俐,联系电话:2033829,电子邮箱:bhnyk2002@163.com.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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