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23〕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园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普查区划分及绘图
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是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前提,对明确普查边界、落实普查责任,从而保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有重要意义。各园区要按普查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县区普查办绘制普查区域图,具体标明普查区之间界线等,以便于摸底调查和登记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从地理区域上保障普查的完整性。
(二)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及管理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园区要严格按照“两员”选聘的原则和要求,选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熟悉普查区情况的“两员”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三)普查清查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单位清查工作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园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清查各环节的工作,严格开展“地毯式”清查,摸清园区内各类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分布,开展多种形式查疑补漏,力争查全查准单位。
(四)投入产出调查
投入产出调查是首次纳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报表增多,工作难度较大,各园区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把握好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管理、电子台账分发、培训和数据验收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普查登记
各园区要统筹协调本园区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普查内容,对园区内的各类单位必须逐一入户登记,确保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真实准确,确保普查工作查全、查准、查实。
三、有关要求
各园区要按照我市五经普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在园区范围内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普查对象的义务,提高普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助力经济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为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请各园区拟定1名分管领导及1名业务骨干担任各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全力配合开展五经普工作。
北海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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