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3年,北海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贯彻落实《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制定印发《北海市统计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要点。调整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局党组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并结合实际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统计造假问题整改整治,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推进高效统计法治体系建设
根据《北海市统计局配合做好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要求,构建职责明确、压实责任、依法行政的统计法治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修改完善我局权责清单。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北海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持续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每月向统计调查对象、相关公职人员发送普法短信近2000条,切实提升我市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印发《北海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保障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2023年北海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统计执法检查结果。
(三)不断完善统计监督体系
推动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作,联合市纪委印发《北海市处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市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并列入《北海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及《干部任用疑点会审工作机制》,我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先后对有关个人、集体参选评优评先以及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开展统计方面审查。对组织部推荐的7个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以及27个“最美公务员”名单进行了在统计领域违纪违法情况审定,积极发挥干部监督、统计监督、专项督导等工作的作用。不断强化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作。市统计局与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监督工作协同配合,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四)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步入新常态
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类媒体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覆盖面,每月向统计调查对象、相关公职人员发送普法短信近2000条。二是利用专业培训、到企业走访调研之机,大力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今年,我局分行业召开6期统计业务培训班,对全市近1300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培训,市县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采取“讲业务必普法”的培训方式,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引导企业不断增强统计工作责任感和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充分利用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单位职能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建立普法微信、微博,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围绕“优化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共委派工作人员深入全市30家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南康镇夏塘村扶贫点开展“普法课堂”宣传活动。四是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普法。推动市委组织部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必修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的学习领悟。今年,主要领导2次到市委党校,为北海市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进修班授课,对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宣教。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是积极落实统计法治“一把手”主体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了《北海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北海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法治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续聘法律顾问后及时报市司法局备案。不断完善执法公开制度,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依法治统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执法力量偏弱。受部分人员变动影响,我市目前持统计执法证的只有9人,且均为市局重要专业科室的负责人或县区统计局领导、驻村干部,身兼多职,相对于近两年大幅增长的执法工作任务,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二)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经过我局近年来高频次、广覆盖、深层次的统计普法及统计数据核查,绝大多数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稳步提高。但也仍存在少部分调查对象统计原始记录保留不全、统计台账设置不完善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 年)》等重要文件为引领,持续加大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支持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
(二)继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及时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动员更多统计系统职工通过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证,进一步扩充统计执法队伍人数。二是在配齐配强执法力量的同时,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强化,有针对性地通过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现场执法教学,以案说法,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持之以恒、着力推进对《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再学习再深化,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悉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推动各项法治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改进宣传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法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利用重要节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持续推进“八五”普法。三是持续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大统计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悉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推动各项统计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北海市统计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罗洁;联系电话:2020809、139779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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