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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维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进所安置工作,出具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证明信息。
(四)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医疗、文娱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足额申报发放各类经费、补贴、津贴,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档案接转和管理、退役金核发、社会保险办理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协助处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各类涉法纠纷和案件。
(七)指导合浦县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挂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2名,后勤控制数1名。设所长(主任)1名、副所长(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共2个科室。
第二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621.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2.4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5.06万元,增长4.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7.09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军休人员自然减员。
2.其他收入130.8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6.43万元,增长436.1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军休人员定期增资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469.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5.72万元,增长49.67%,主要原因是预留发放军休人员1至4月离退休费。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057.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57.3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37万元,增长5.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功能分类科目的金额,2022年财政把工会经费放到此功能分类科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4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费及机构管理支出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564.3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3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留发放军休人员1至4月离退休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9.9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0.04%。其中:基本支出137.22万元,项目支出1792.76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预算为38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为100%,主要差异原因是上年无此功能分类科目的金额,2022年财政把工会经费放到此功能分类科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服务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支出38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02万元。主要差异原因是由于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538.43万元,用于行政事业运行,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等安置服务管理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100%,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46.1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长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了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了46.15%,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上年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也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老干部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79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对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标准、及时有效的发放军休人员生活待遇,2022年绩效评价项目目标完成达到100%,绩效项目预算完成质量情况均良好。
2.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按标准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军队移交政府的退休人员各项待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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