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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度单位预算

2024-02-28 16:13     来源: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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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维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进所安置工作,出具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证明信息。

(四)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医疗、文娱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足额申报发放各类经费、补贴、津贴,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档案接转和管理、退役金核发、社会保险办理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协助处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各类涉法纠纷和案件。

(七)指导合浦县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挂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2名,后勤控制数1名。设所长(主任)1名、副所长(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单位预算收入总计441.58万元;比上年单位预算收入增加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58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1.58万元,比上年增加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2万元,项目支出288.66万元。同比增长10%。增加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了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增加了生活补助。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预算收入总计44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5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43万元,同比增加40.1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增加了生活补助。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预算支出总计441.5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01.43万元,同比增加40.15万元,增长10%)。包括:

(一)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88.66万元,同比上年支出276.48万元增长4.4%。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二)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34.94万元,同比上年支出124.95万元增长7.99%,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支出。增加原因是职工增加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退休职工增加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等费用。

(三)行政单位医疗6.42万元,同比上年支出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在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024年调整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同比上年支出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在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024年调整在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41.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01.4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0.1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奖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增加了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441.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401.4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0.1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军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2万元,同比上年基本支出124.95万元增长22.38%。项目支出288.66万元,同比上年项目支出276.48万元增长4.4%

(一)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88.66万元,同比上年276.48万元增长4.4%。主要用于军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贴支出。增长原因是军休人员提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二)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34.94万元,同比上年124.95万元增长7.99%,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支出。增长原因是职工增加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退休职工增加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等费用。

(三)行政单位医疗6.42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在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024年调整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在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024年调整在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92万元,上年基本支出124.95 万元,同比增长22.38%。(增加原因是职工增加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退休职工增加退休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等费用)包括:

基本工资36.36万元,津贴补贴23.43万元,奖金28.44万元,伙食补助费3.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工会经费1.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退休费1.34万元,生活补助7.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动;会议费0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动,培训费0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4.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5.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故没有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包括伙食补助)10.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7%,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89%。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于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2个,预算资金288.6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1,预算资金252.5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政治待遇,提高无军籍职工生活保障待遇,保持无军籍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实现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按月发放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设1条数量指标:无军籍职工人数(≥68人);设1条质量指标: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 (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412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不超出经费预算 (≤252.54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落实军队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100%);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和谐(长期):设1条满意度指标:军休无军籍职工满意度(≥9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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