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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北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2024-07-03 17:26     来源: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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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一、保护范围

二、保护内容

北海市烈士陵园内的纪念碑、纪念塑像、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道路、树木、绿植等其他附属设施,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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