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北海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23 年,前身是爱群医院,1954年更名为北海市中医院,是两广地区较早建立的中医医院之一。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养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北海医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协作单位,广西高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2020年获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第三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
医院的发展一直秉承“仁爱、和谐、精诚、创新”的精神,严守“安全有效、视病犹亲、服务群众、造福社会”的宗旨,谨记“精勤不倦、博采众方、诚信笃实、与时俱进”的院训,按照“人才是根本、科技是动力、质量是核心、需求是导向”的办院理念,努力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优势。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委办公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负责党委文件处理、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政治学习、宣传教育、统战、双拥、扶贫等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草拟医院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负责行政管理协调、文电收发、印鉴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三)人事科。负责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和队伍建设、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任免、岗位设置、工资福利待遇、继续教育、职称管理、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案件,负责对重要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监察对象进行审查并提出监察意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财务科。负责医院经济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预算财务监督、财务制度、财务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院收费项目管理,检查、指导各科室合理收费。
(六)审计科。负责财务经济审计,全程监督各类设备、物资采购谈判和招投标活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编制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上报;承担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对本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完成审计机关交办的调查和审计任务。
(七)医务科。负责制定医疗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规范执行情况,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医疗过程中各科室(部门)间的关系,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承担开展医技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对医疗事件开展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指导、审核和申报;负责合理用药管理;负责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服务;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及专家调配、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合作医联体工作。
(八)护理部。负责护理行政工作和业务管理,制定护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负责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负责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护理教学、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重大抢救的护理工作;配合做好护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提出对护理人员的任免、晋升、晋级和奖惩等意见。
(九)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检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医院感染防控培训工作。
(十)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预防保健计划实施与管理;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职业健康管理;落实慢性病、肿瘤、死因上报及监督管理实施;落实医学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医院质量管理文件精神,负责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和管理体系运行的协调,监督及考核等工作;负责卫生信息统计上报,负责出院病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和流通利用;承担病案资料借阅、复印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医院质量管理信息;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督促各职能科室开展质量检查和改进工作,对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十二)门诊部。负责门诊日常事务,承担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培训、教学、科研以及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负责门诊的预约诊疗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门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和导医导诊工作,定期对门诊病历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门诊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控烟等工作。
(十三)医疗保险管理科。负责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督促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参保病人做到“三合理”;负责医保报表制作和数据核对;协调解决病人在医保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医保诊疗目录与医院诊疗目录的对接,负责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参保申请材料的审核。
(十四)器械科。负责对全院医、教、研设备及医用耗材进行调研,给决策层提供科学的论据、论证。负责临床各科室基础设备更新添置和维修保养工作。
(十五)医疗信息科。负责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负责推进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
(十六)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处理全院医疗投诉、理赔和责任追究事件;负责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等信息上报;负责协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协助做好司法诉讼工作;协助医务部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
(十七)科教科。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医院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外出学术活动、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和有关奖励的管理;组织全院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全院学会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与医务科等职能科室配合,做好重点学科、重点科室的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期刊、报纸订阅、管理,协助提供医学文献情报。
(十八)总务科。负责医院后勤管理,组织物资供应,负责水、电、汽车维修管理;负责院内环境保洁,庭院绿化美化,清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被服洗涤供应、爱国卫生、房产管理等工作。
(十九)保卫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院政治稳定,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和人员、财产的安全;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中医特色建设科。负责医院中医中药文化发展的规划和落实;负责医院中医特色适宜技术的推广及临床应用;负责将传统国家医学与现代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日常疾病预防等中医项目。
第二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6,96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968.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111.61万元,增长38.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6.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78.82 万元,降低4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院区中央预算资金,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53.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859.31万元,增长53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院区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21,338.13万元,为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0.47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门诊收入为7,646.94万元,同比增长15.01%。
5.经营收入0万元,为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5,769.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34.30万元,增长8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短期借款较去年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疗盈余赤字,使用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亏损,本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填报口径,事业单位不用填报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6,968.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457.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600.86万元,增长37.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本单位没有安排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9,279.65万元:主要卫生健康管理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80.73万元,降低6.34%,主要原因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较去年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510.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0.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成本,缩减支出,资金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6.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78.82 万元,降低48.27%。其中:基本支出2,546.81万元,项目支出860.1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万元,决算数为7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博士后日常经费为年度内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年初预算数放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里面的离退费。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6.16 万元,决算数为2,68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中医(民族)医院2,193.63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4.93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39.65万元,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1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人员经费,决算数包含人员经费以及年度内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6.81万元,较2023年减少47.42万元,同比下降1.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额131.86万元,原因是财政后来追加指标,绩效工资增量131.8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预决算差额1.2万元,原因是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28万元,实际支出22.08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45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53.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859.31万元,增长53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院区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该支出为年度内上级部门下达的新院区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与上年决算数和当年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5.63万元,较2023年增长79.7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4.6%;货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9%;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5.0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用车一辆;救护车五辆;核酸检测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个。项目资金已安排执行支出,其中:资金执行率100%的项目数量6个;资金执行率99.84%的项目数量1个;资金执行率99.49%的项目数量1个;资金执行率为60%及以下的项目数量为2个。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自评得分90分以上(一等)项目5个;得分80分-90分之间(二等)项目5个。
(1)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下达指标41,000.00元,2024年度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完成建设储备三级医院“可转换ICU”,有效提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患者满意度。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
(2) 2024年中央补助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该项目2,100,00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2024年度我院选派中医住培骨干师资参加省级及以上师资培训班,提升我院师资带教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开展中医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丰富中医康复临床服务技术和方法,优化中医康复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管理,加强宣传,推广应用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资金执行率99.84%,自评得分98.98分,评分等级为一等。
(3)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支出,指标下达2,970,000.00元,2024年度完成支付2,954,854.00元,执行率为99.49%,自评得分98.95分,评分等级一等。
(4) 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该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下达指标210,000.00元,我院已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0分,评分等级一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用款进度慢,部分项目培训需待上级部门或机构举办培训班才能参加,培训班部分在年底举办,推进的时间滞后,设备采购手续流程繁琐,导致项目完成时间延迟,资金支出申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拨付,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落实绩效预算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努力使目标做到全面、合理、可评价。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提升项目结果绩效。从提升工作实际出发,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