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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绩效自评报告

2025-03-14 16:35     来源: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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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北海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3〕1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3〕16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3〕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3〕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4〕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4〕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4〕56号)文件精神,北海市通过《北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北财社〔2023〕127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北财社〔2024〕36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3〕149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62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3〕147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3〕148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26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北财社〔2024〕37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49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52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53号)、《北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社〔2024〕75号)对全市卫生医疗机构下达中央资金,并随文下发各单位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预算2546.47万元,全年执行数2155.05万元,执行率84.62%,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区因财政困难资金支付滞后。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后,北海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快资金申请和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项目评价及资金管理制度,积极做好项目经费管理。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北海根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切实提高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完成了支持1家单位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支持1家单位开展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支持开展中医药质量保障项目1个。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分析研判能力水平,实现实时有效分析、集中会商研判和辅助应急决策指挥。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配置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设备等,满足现代科学执法工作需求。 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中医药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数量,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值55个;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数量 ,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值1个;

中医药质量保障项目,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值1 个;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指标值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35.59%,较上年提高;

按病种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指标值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90.01%,较上年提高3.3%;  

二级公立医院安检覆盖率,指标值 ≥75% ,全年完成值100%;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指标值≥85%,全年完成值100%;

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接口改造机构数,指标值≥7,全年完成值14人;

“四名”工程建设数量,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值1个;

二级及以上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指标值≥30%,全年完成值100%;

开展传染病防控技能实训演练,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3次;

报告传染病病原体种类,指标值≥15种,全年完成值18种;

开展新技术项目数,指标值≥2项,全年完成值4项;

实验室检测项目数,指标值≥300项,全年完成值347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完成率,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96.5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紧缺专业招收完成率,指标值≥80%,全年完成值97.43%;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完成率,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100%;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收完成率,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100%;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招收完成率,指标值≥80%,全年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合格率,指标值≥90% ,全年完成值100%;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指标值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7.4日,2022年为7.9日,较上年降低;

完成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接口改造覆盖率,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

技术升级和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指标值逐步提升,全年完成值逐步提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80%,全年完成值≥90.36%;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指标值≥70% ,全年完成值≥97.43% ;

履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岗位落实率,指标值≥80% ,全年完成值≥100%;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考核考核率,指标值≥85%,全年完成值≥100%。

(3)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月-12月。

(4)产出成本

项目补助资金2546.47万元,全年完成值2109.93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高,指标值显著提升,全年完成值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指标值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40.76%,较上年降低;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指标值比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18.84:1,较上年提高;

促进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指标值有所促进,全年完成值有所促进;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指标值显著提升,全年完成值显著提升;

升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安全防护条件,指标值完成升级,全年完成值完成升级;  

参培住院医师业务水平,指标值大幅提高,全年完成值大幅提高;  

参培助理全科医生业务水平,指标值大幅提高,全年完成值大幅提高;  

履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岗位落实率,指标值大幅提高,全年完成值大幅提高。

(2)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指标值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43.31%,较上年降低 ;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指标值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全年完成值25%,较上年降低 ;  

提升智慧化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水平,指标值有效提升,全年完成值有效提升;  

卫生应急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值不断提高,全年完成不断提高;  

对人、自然、资源带来可持续影响,指标值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全年完成值不断提高。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95%;

患者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大于90% ;

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指标值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区平均值,全年完成值258.3元,较上年降低;

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增幅,指标值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区平均值8493.9元,较上年降低;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针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部分县区因财政困难资金支付滞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较上年下降,主要是去年医保报销政策变动,造成病人选择医疗资源更好的市、县级医院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较上年提高,主要是去年医保报销政策变动,造成病人选择医疗资源更好的市、县三级医院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较上年下降,主要是①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②患者数量下降:由于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其他因素,医院患者减少。③医院收入增幅不大;④建设成本高:医院的建设成本高昂,包括医疗设备、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招聘、医院建筑的建设和维护等。这些成本对于医院的财务状况有着重要影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委将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和中医住培基地骨干师资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提高医院诊疗水平,提高中医住培基地骨干师资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努力使目标做到全面、合理、可评价;进一步优化及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报账管理,提前做好专项资金的方案,设置项目资金考核的节点,督促专项资金按节点完成资金的使用,并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时刻关注财政资金的动态,保证资金能够按用款计划进度支出,提高项目绩效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的重要依据,在今后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中,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将根据要求做到预算绩效公开,监督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上级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更正确地把握绩效目标的设立,使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设立更加全面合理。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绩效目标自评表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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