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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成绩单/合格证明遗失补办指南

2025-05-20 17:1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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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2003-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

3.2003-201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

4.2011-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不再受理2022年及以后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20年及以后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补办申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办理第1项需另提交申请书(附件1)一份,近3个月内的电子版证件照(白色底色,JPG或JPEG格式)。全国证书照片以“证件号码+姓名”的方式命名,像素295×413,尺寸1寸(62.5px×87.5px),大小约10KB。广西证书照片以“姓名_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300像素分辨率,尺寸 35mm*49mm,不超过 512K。

3.办理第2、3项需另提交申请书(附件2)一份,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丢失的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办理第4项需另提交《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

、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225号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楼508、509

联系电话:0779-3036637、3067285

电子邮箱:bhsyxkszx@beihai.gov.cn

文件下载:

附件1-附件3.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