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部门 >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学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遗失补办指南

2025-11-28 17:21     来源: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办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北海考点委托受理部门: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程序:申请人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领取或者下载本指南附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经执业机构初审盖章后→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向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材料→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受理→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制表→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

四、须提交材料:

1.《<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备查)。

所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五、北海考点受理咨询电话:0779–3036637、3067285。

六、受理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225号,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楼508、509。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