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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 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2021-10-15 11:34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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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动地区医疗质量同质化和持续改进,根据医疗质量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
  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由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管理,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对中心开展质控工作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中心全面工作。成员由各医院推荐专家组成,并进行动态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本专业质控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骨科医疗质量分析、评价与控制活动。
  质控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北海市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二、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
  主  任:兰天露 北海市人民医院关节脊柱骨科主任 主任医师
  副主任:廖集海 合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朱金荣 北海市人民医院创伤手外骨科主任 主任医师
  陈才儒 北海市人民医院关节脊柱骨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高根平 北海市中医医院骨三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吴云起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任 主任医师 
  龙光华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二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委  员:钟  毅 北海市人民医院关节脊柱骨科 副主任医师
  曹其盛 北海市人民医院关节脊柱骨科 主治医师
  范  哲 北海市中医医院骨一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古  波 北海市中医医院骨二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廖才智 北海市中医医院骨三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吴  波 北海市中医医院骨三科 副主任医师
  林万忠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 副主任医师
  王  东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 副主任医师
  黄忠耀 合浦县人民医院骨科二区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劳兟贤 合浦县人民医院骨科二区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刘运升 合浦县人民医院骨科一区 副主任医师  
  苏坤成 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骨外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欧冬全 合浦县中医医院骨伤二区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秘  书:纪德朋 北海市人民医院关节脊柱骨科 主治医师
  三、主要职责
  加强对骨科专业的诊疗质量控制,制定和完善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指南及质控指标,制定本专业的质控计划和实施方案,收集、分析各医疗质量数据信息;建立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对骨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组织开展全市骨科质量控制培训、考核、督导及检查、评价等工作,提出骨科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体系,确保中心质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骨科医疗质控管理,促进我市医院骨科专业走上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轨道,稳步提升我市医院骨科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医疗安全。
  二、质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范及指南。
  (二)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挂靠医院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全市各医疗机构骨科的质量监控,提高我市医院骨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质控中心财务,维护质控中心声誉,秉公办事。
  (四)严格执行北海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项经费使用规定,严禁以“质控中心”的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
  (五)根据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各医疗机构骨科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我市骨科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与考核标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质控工作重点。
  (六)组织制定及修订适合专业发展的中心各项制度及职责。引进先进的骨科管理理念与方法,组织全市开展骨科相关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开展有效的骨科质量控制工作。
  (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骨科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专题调研等。及时将检查及调研情况汇总分析、反馈,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
  (八)开展质量管理交流活动,收集国内、外骨科技术及质量控制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九)每年组织全市各医疗机构对质控中心及主任、副主任、专家组成员工作组进行测评,促进中心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水平。组织专家组成员学习有关骨科质量控制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指南,讨论制定我市的质量控制与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加强与自治区质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的沟通。
  (十一)完成自治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自治区质控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中心人员职责
  (一)中心主任职责
  中心主任是质量控制中心的负责人,负责建立中心质量控制工作目标、计划、指标、措施、考核及进行效果评价。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各机构进行指导。
  (二)中心成员职责
  中心成员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分工具体落实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完成各项诊疗质量控制任务。根据中心制定的骨科诊疗质控评价指标,进行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三)中心秘书职责
  负责项目文档整理、系统录入、申报等工作;负责会议协调安排、登记、记录等工作;协助主任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根据医疗质量月报表、季报表和质量监测数据表,对指标进行收集、处理;协助主任有计划的组织、监督各成员对所负责质量指标或监控管理工作;撰写医疗质量管理通知、情况小结和年度总结、反馈等;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完成质控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中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一)建立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分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院科两级骨科科质控体系
  (1)各医疗机构建立骨科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各医疗机构骨科应设立“科室质量与安全工作小组”,科主任为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定期开展骨科医疗质量评估,将骨科质控指标作为质量安全管理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并做好台账记录。
  (2)人力资源配置
  骨科医师、护士及相关技术人员的数量应与骨科开展的业务相适应。从事骨科临床及相关工作的医护技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定期考核合格,以保障骨科相关业务工作安全开展。
  (3)完善设备及药品配备
  骨科设备及药品配备应能满足所属医疗机构骨科日常诊疗需要,根据骨科特色配置专用设备及专科药品。
  2.定期督导、检查及反馈
  由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定期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专题调研及专项督导,每年至少1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整改建议,追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疑似违法违规情形应及时上报市医疗质管办。
  (二)完善骨科工作制度及规范服务流程
  1.工作制度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管理制度,例如:骨科门诊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体外分析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抢救制度等。
  2.服务流程
  建立骨科相关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流程、会诊流程、抢救流程等。
  (三)建立北海市骨科诊疗质量监控指标及监控目标
  参照自治区骨科医疗质控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建立市骨科医疗质量控制评分标准。
  (四)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各项工作
  1.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汇报骨科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质控报告及工作总结,及时汇报重大医疗质量问题。
  2.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如专业相关标准的制订与修订、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评审、医院等级评审、医院绩效评价等。 
  本方案未完善之处由质控中心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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