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卫生健康安全,我市组织开展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906家,其中普通高校4家、中学94家、小学411家以及托幼机构397家。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中,累计派出792人次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出动车辆309车次,对519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147份卫生监督意见书。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设施情况、饮水设施情况、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等,全面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卫生安全隐患。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思想意识,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高监督人员、教育管理人员饮用水管理意识,强化校园饮水卫生,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共开展业务培训3次,组织卫生监督执法员、协管员和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管理人员165余人参加培训。通过邀请专业人员授课,详细讲解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学校及托幼机构相关人员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部门联合,强化监督执法
积极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摸清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和组织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对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针对性地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核查全覆盖,通过“回头看“、“线上看”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强化督导管理
成立督导工作小组,对各县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强化各方责任落实,有效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共同推进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的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此次检查的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均使用自备水源供水。部分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未按要求定期对自备水源水进行抽检。
(二)个别学校及托幼机构存在未能给学生提供饮用水的情况。
(三)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存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开水桶或保温桶清洗消毒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与教育、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二)继续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不断强化学校相关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长期有效落实。
(三)将学校饮用水卫生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学校日常巡回监督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学校,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海市卫生监督所)
2024年11月13日
5-1 2024年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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